發布時間:2025-05-13分類:公示公告
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成都包2025-8號資產包法律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本次比選委托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代理,項目編號:0773-2541GNSCFWQT0827,本項目的招標信息均在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官網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采購公告于2025年04月17日發布。
本項目于2025年05月08日上午10:00時,在采購公告載明的地點進行公開比選,項目的評審工作于當日完成。
成交供應商為:北京萬商天勤(成都)律師事務所
成交金額:總預算費用【 24 】萬元(不高于30萬元,不含30萬,含稅包干價,包括但不限于執行案件代理費用、破產案件代理費用、衍生訴訟案件代理費用以及代理過程中的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等)。其中:
1.執行類事務:
(1)通過處置擔保物追償的(含執行和解)、處置財產線索、執行租金、破產分配等方式實現現金受償的,以現金受償金額為基數【 1 %】(不超過1%)計算。
(2)經我司決策同意以物抵債(含擔保物和財產線索)的,以抵債協議或法院裁判文書載明的抵債金額為基數【 0.5 %】(不超過0.5%)計算。
2.衍生訴訟代理費用:
(1)對于執行過程中的執行行為異議、執行復議類案件,實行首個案件【 4000 】元(不超過5000元),其中收到執行異議裁定支付2/3;收到執行復議裁定支付1/3(若有);若同一執行案件下,出現的多個同類型執行行為異議,則自第二個案件起,每個案件【 1600 】(不超過2000元),其中收到執行異議裁定支付2/3;收到執行復議裁定支付1/3(若有);以上至多不超過2萬元。
(2)對于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執行標的異議,如進入執行異議之訴及相關程序的,實行首個案件【 2 】萬元(不超過2萬元),一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2/3,二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1/3(若有);若在二審后,案件仍存在訴訟需求的,參照執行異議之訴費用標準支付;若同一執行案件下,出現的多個同類型執行標的異議,則自第二個案件起,每個案件【 4000 】元(不超過5000元),其中一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2/3,二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1/3(若有);若在二審后,案件仍存在訴訟需求的,參照執行異議之訴費用標準支付;以上至多不超過5萬元。
(3)對于撤銷權案件等適用民事一審、二審制度的相關衍生訴訟,按照以下標準收費:
1)單個案件基礎費用【 3.2 】萬元(不超過4萬元,在一審開庭后支付1/2、在二審開庭后支付1/2),如取得勝訴的生效判決書,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9.6 】萬元(不超過12萬元);
2)同類型的訴訟案件,首個案件勝訴按上述第1)項支付基礎費用和風險代理費用,對于后續同類案件取得同等判決結果的則按基礎費用標準予以支付相應階段的費用(即不再另行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3)同類型的訴訟案件,首個案件敗訴按上述第1)項支付基礎費用,對于后續同類案件取得勝訴生效判決的,按照基礎費用+風險代理費用標準予以支付。
4)如涉及再審的,基礎費用【 4 】萬元(不超過5萬元),如取得勝訴判決,則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12 】(不超過15萬元)。
3.債權轉讓服務事項
【 1.6 】萬元(不超過2萬元/戶系)。在出具正式用印版法律盡調報告后予以支付50%,在我司正式掛拍債權轉讓時支付50%。
前述支付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以供應商出具請款函和相應金額增值稅發票為前提。